曾经的你站在我身旁,我都觉得所有的委屈都烟消云散,后来的你走了,但是我依旧没有变,尽管这份誓言你坚守不住,那么我也不能背信弃义,因为我一直坚守住我们的爱情,尽管无果。
男孩把一枚白金戒指戴在女孩的右手无名指上。男孩羞涩地问女孩:“愿意嫁给我吗?不论健康疾病、贫穷富贵,不离不弃。”女孩把回答:“我愿意。”女孩眼里有星星在坠落,此刻的她流下了幸福的泪花。
他们的婚礼很简单。他们结婚礼堂,没有宾客、没有祝福,只有一种叫爱的东西,荡漾在这对幸福的人心里。
男人是一个写字的,之所以不称他为作家,是因为他的字从来没有在有影响的刊物上。但是女人深信,她的男人一定会成功。女孩就是因为他的字而被他轻易俘虏。男人的字就如炎热夏季里的一丝清风,优美且清爽。但是,会写字的人太多了,就如会唱歌的人一样多。唱歌唱得好的歌手,并不一定会成为歌星;同样,会写字的人,并不见得会出名。
当男人趴在那台旧电脑上码着字的时候,女人会静静地坐在男人背后,看着男人因为长期弯曲而不再挺拔的后背,默默心疼。女人的宵夜是碗普通的蛋炒饭。可男人爱吃,男人经常赞叹,女人的蛋炒饭是世间最诱人的美食。看着男人狼吞虎咽地吃着她亲手炒的蛋炒饭时,总会露出幸福的微笑,这丝微笑,来自于她的爱人小小的一个满足。
那本已经写好的小说,还是无人问津。男人开始绝望。从不沾酒的他,开始酗酒。醉了,便如一个小孩般靠在角落里哭。而对女人而言,那些在男人的脸上的泪水,就如一把把利刃,生生地割在她心尖上。当男人酒性过去了,哭倦了,女人便默默起身,走进厨房,为他炒蛋炒饭。她知道自己要坚强,要和爱的人一起渡过他们人生中最坎坷和灰暗的时光。所以,女人不哭。
最困难的时候,他照常饮酒,和一帮“文友”买醉在楼下街角的大排挡中。他们家里连米都没有了,而男人却不知道。当大排挡的老板来向女人索要男人欠下的数百元酒钱时,女人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衣兜,微笑着对大排挡的老板说:“请您先下去,过会我给你送过来。”女人跌坐在地上,第一次,肆无忌惮的哭了。
少女时代对婚姻如童话故事的幻想,彻底破灭了。可她如何能舍弃那个她爱尽整个生命的男人?男人从女人的脸上看出了端渺,他含着泪吻反复问女人:“为什么不卖掉戒指啊?为什么不卖掉戒指呢?”男人怎么能明白,那个戒指在女人心里,重于女人自己的生命啊。过了良久,她才低声回答男人:“我舍不得。”男人一把抱着女人,紧紧地抱着女人,生怕一不小心,她便消逝无影踪。
怀才不遇多年的男人,他的书被一位有名的书商相中。男人的书出版了,书商就如捧红那些网络作家一样。男人一夜之间从一个写字的,变成了一位炙手可热的作家。各类媒体纷纷采访他。男人经常兴奋在夜里,他拉着女人吃遍了城市各个有名的饭店、在五星级酒店的购物中心给女人买各类名牌服饰和首饰,女人都不要。女人举起右手,对男人说:“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我全部有了,那就是你和我手指上的这妹戒指。”女人并说:“我只想和你一起回家吃蛋炒饭。”男人一笑了之,对女人的做法很是不屑。
男人在赞誉和鲜花中开始迷失,他出入各种宴会,结交各类所谓的精英人物,当然,他是一切的焦点。 可女人还是那个女人,还是穿廉价地摊货、吃最简单的饭菜的那个女人。女人的皮肤因为油烟熏罩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泽;女人的谈吐也不像一个作家的太太,更像一个农家妇女。女人的一切都让男人感到厌烦。
渐渐的,女人更多的时候只能从电视上看到她的男人。女人突然有种错觉,那个男人似乎已经不再是她熟悉的男人。女人在孤单的夜里,只有抚摩着右手无指上那枚冰冷的小戒指,才会有丝丝温馨和以往的甜蜜。
终于,如所有家庭剧中的主角一样,男人有了新欢。女记者的美丽、聪慧也吸引了男人。这位女记者在一次采访中认识了男人,男人传奇的坎坷经历,让女记者对他从敬慕升华到爱慕。男人忘了女人为他付出的一切,也忘了,女人炒的蛋炒饭。
男人把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时,镇静得让男人心慌。女人不看一眼协议的内容,毫不犹豫的在上面签字。,女人反而如一位胜利者,轻轻地对略显得狼狈的男人挥手说:“你走吧。”女人的动作轻柔中带着不屑,就如赶走一只苍蝇般。这三个字让男人如获大释,长长舒了口气。女人忽然开始鄙视眼前这个曾是她爱人的男人。所以,她放爱自由。
男人如愿和他的女记者举行了婚礼,婚礼很隆重,女人在筒子楼下开了家大排挡,最拿手的就是蛋炒饭,吃过的人都说,女人的蛋炒饭有种奇异的香味,就如恋爱中的味道。或许,在女人心中,一直装着男人。只不过蛋炒饭再也没有那个男人。虽然会有恋爱的味道,但是这终究是回忆,所以我们还是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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